栏目导航
关于奖励举报城区违规交易及屠宰活禽的暂行规定
文章出处: 作者: 发表时间: 2023-10-25
关于奖励举报城区违规交易及屠宰活禽的
暂行规定
为鼓励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城区内违规交易和宰杀活禽的行为,巢湖市巢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合肥市家禽交易管理办法》、《巢湖市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实施方案》规定,决定对巢湖市城区范围内违规交易及屠宰活禽实行有奖举报,具体规定如下:
一、举报范围
城区范围内发生的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属举报范围。
(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直销店、加工点、流动摊点、餐饮服务单位等擅自从事活禽交易、宰杀经营活动的;
(二)流通、销售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检疫脚环或其他产品标识的;
(三)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加工、使用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检疫脚环或其他产品标识的;
(四)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本地或外地屠宰企业、批发市场证明、标识的。
二、举报方式
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信件或直接上门等方式向巢湖市巢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举报(举报电话:18005512315地址:巢湖市污水处理厂南侧巢湖市活禽交易及屠宰场办公室)。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如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在举报时应自设6位代码,并留下具体的联络方式。
举报内容真实可靠,事实清楚,包括违规交易及屠宰活禽等行为的时间、地点、人员及规模等。
三、奖励标准
举报人提供情况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巢湖市巢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按以下标准奖励:
(一)10只(含)以内,奖励100元;
(二)11-50只(含)以内,奖励200元;
(三)51-200只(含),奖励500元;
(四)201只(含)以上,奖励1000元;
同一线索有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
四、奖励发放规定
(一)通知:在接受举报并查实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的时间、地点和金额。
(二)领取:举报人接到领取奖金通知后10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金并办理签收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匿名举报人需当场提供自设的6位代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领取奖金。
(三)保密:接受举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其个人及其举报信息。如有违反此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一)本规定由巢湖市城区禁止活禽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2022年1月1 日起执行,执行时间暂定六个月。
(三)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巢湖市城区禁止活禽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 月1 日
- 上一篇: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 下一篇: 无